厦门网讯(厦门日报记者 佘峥)我市将提高接收随迁子女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
昨天,市政府网站公布《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实施方案的通知》,为的是把钱用在刀刃上,从而“加快推进我市教育均衡、高质量发展”。
《通知》有两个看点:1.对接收随迁子女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根据招收人数等情况,由各区教育、财政部门按照一定的系数适当提高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2.实施农村义务教育提升计划,培育农村学校质量提升改革实践项目,推进一批办学规模较大的农村完小(500人以上)调整为隶属于区教育局直接管理,提高农村完小管理效能。
本报教育类微信公众号“厦门招考”有详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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