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

福州    厦门    泉州    漳州    三明    龙岩    南平    莆田    宁德    平潭 

第十一届海峡两岸农博会·第二十一届海峡两岸花博会_fororder_福建1
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 服务福建高质量发展_fororder_福建

厦门金融办发布通告 440家网贷机构不予验收备案

2018-05-15 10:49:43|来源:厦门网|编辑:尹小兵|责编:孟慧

  日前,厦门金融办网站发布厦门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动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清理的通告,公布了不予验收备案的第一批440家网贷机构名单。在此也提醒投资者注意防范互联网网贷机构的风险,谨防上当受骗。

  按照国家的要求,我市去年以来正在对互联网金融进行清理整改。针对这些网贷机构,去年2月4日我市发布《厦门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其中规定“新设立的网贷机构在依法完成工商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应当于10个工作日内向市金融办申请备案登记。”

  据了解,这440家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简称网贷机构)大都是去年在厦门注册成立的。但是,这些网贷机构在《暂行办法》发布后,并没有按照规定向市金融办申请备案登记或者申请接受整改。

  因此,通过一段时间的摸排,市金融办发布了上述名单。根据公告,名单上的机构需要于今年6月7日前主动向办理登记的市场监管部门申请机构名称及经营范围的变更。逾期未变更的,将被纳入联合处置范围。

  根据通告,对于2016年8月24日后新设立的网贷机构或新从事网络借贷业务的网贷机构,在本次网贷风险专项整治期间,原则上不予备案登记;对于未纳入本次网贷风险专项整治的网贷机构,在整改验收期间提出备案登记申请的,不予受理;对于总部注册地在厦门市以外的网贷机构,应于6月30日前向厦门市金融办登记报备。同时,通告也明确,对于在规定时间内未通过本次整改验收或无法完成备案登记、但依然从事网贷业务的机构,应当立即停止开展新业务,并逐步消化存量业务。未按照前述规定执行的,厦门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照统一部署,开展联合处置。海峡网5月14日讯 (厦门日报记者 宗满意)

图片默认标题
【HI老外主推】【龙岩州】【移动版】【Chinanews带图】非洲法语国家学员来龙岩学习中式烹饪技术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专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国际在线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被授权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国际在线”网站一切自有信息产品的版权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并出示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信息产品。

4、对谎称“国际在线”网站代理,销售“国际在线”网站自有信息产品或未经授权使用“国际在线“网站信息产品,侵犯本网站相关合法权益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委托律师,采取包括法律诉讼在内的必要措施,维护“国际在线”网站的合法权益。

5、本网其他来源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

6、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